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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初裁:来自印尼的不锈钢扁平材存在补贴有必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发布时间:2020-08-14 责任编辑:力源不锈钢网

2020年8月7日,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公布了对原产于印尼或进口自印尼的不锈钢扁平材反补贴调查的初步结果。该局认为,相关产品以接受补贴的价格出口至印度,使得印度国内产业遭受到实质损害,有必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具体税率(按CIF价值计算)如下:


印尼广青镍与不锈钢产业公司(GCNS)、印尼青山不锈钢有限公司(ITSS) 、印尼瑞浦镍铬合金有限公司(IRNC)各22.31%,PT IMR ARC Steel 22.65%,印尼其他生产商、自印尼出口的非印尼生产商 24.83%。


相关方可在此次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后的40天内发表意见,印度商工部下一步也将就此案择时举办听证会。


2019年10月18日,印度商工部应印度Jindal不锈钢集团旗下公司及印度不锈钢发展协会的请求,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尼的不锈钢扁平材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和7220项下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用于生产剃须刀的刀片级钢和用于造币坯板(海关编码73269099)的不锈钢。


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8年3月及补贴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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