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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ESDM 部长呼吁对延迟完成冶炼厂的商业实体实施制裁

发布时间:2023-05-29 责任编辑:力源不锈钢网

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  部长 Arifin Tasrif 表示,政府已为 2023 年 6 月 10 日之前的矿产品冶炼厂建设设定了限额。如果超过限额,企业实体将被罚款。

ESDM 部长 Arifin Tasrif 解释说,根据 2020 年第 3 号法律 (UU) 第 170 A 条,矿物精炼设施的建设必须在 2023 年 6 月 10 日之前完成。该法规还规定,未精炼矿物产品的销售最多为自发行之日起 3 年。

“政府也提出了参考而以前在该国有加工和最大化矿物的法规。为此,已经进行了几次放松(加时赛)。2020 年第 17 号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条例关于对 2018 年第 25 号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业务的第三次修正再次确认了这一点。阿里芬在周三(2023 年 5 月 24 日)与委员会 VII DPR RI 的工作会议上解释说,在缴纳出口关税后,可以在 2023 年 6 月 10 日之前向国外销售一定数量的矿物加工成果.

阿里芬表示,矿产品的下游加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充分的控制和可衡量的监督。

为确保在考虑到 Covid-19 大流行的情况下完成精炼设施的建设,政府要求以法律保护伞为基础,为某些商品提供销售金属矿物加工产品的机会。即使精矿出口期限有所延长,如果您仍然违反,您将因延误而被罚款。

他解释说:“对延误精炼设施实施制裁是指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 2023 年第 89 号法令关于对国内金属矿产精炼设施建设延误实施行政罚款的指导方针。”

关于额外的出口时间,他继续说,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对商业实体进行制裁。

制裁措施首先是以联名账户(托管账户)的形式提供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期间总销售额的 5% 的严重担保。如果到 2024 年 6 月 10 日还没有达到目标的 90%,那么这笔大额担保将存入国库。

其次,考虑到 Covid 19 大流行的影响,并根据独立验证者的报告,对炼油设施建设延误处以每次延误期间海外销售额累计价值 20% 的行政罚款 否晚于 Kepmen ESDM No. 60 天后 2023 年第 89 号适用,即 2023 年 5 月 16 日。

第三,出口延长期的 IUP/IUPK 持有者将被处以罚款,这将由财政部长条例 (PMK) 进一步规定。

阿里芬透露,根据独立验证机构的验证,多达五家企业实体的金属精矿精炼设施建设进度超过50%。这五家公司分别是 PT Freeport Indonesia、PT Amman Mineral Industri(铜)、PT Sebuku Iron Lateritic Ores(铁)、PT Kapuas Prima Coal(铅冶炼厂:PT Kapuas Prima Citra)和 PT Kapuas Prima Coal(锌冶炼厂:PT)拉曼道煤矿)。

“对于铝土矿商品,在计划的 12 个精炼设施中,有 4 个冶炼厂已经在运营,8 个冶炼厂正在建设中。然而,根据现场观察,独立验证者验证的结果存在非常显着的差异,”他解释道。

独立核查机构的核查结果发现,有 7 个冶炼厂仍为油田。尽管在核查结果报告中表示,炼油设施建设进度已达到32%至66%。

为了继续建设矿产商品精炼设施,政府正在最终确定关于继续发展精炼设施的 ESDM 部长条例草案,首先,为金属矿物 IUP/IUPK 持有人提供销售加工产品的机会国外至 2024 年 5 月,符合以下标准:a) 仅限于铜、铁、铅、锌和铜精炼阳极污泥的商品。b) 只能给予到 2023 年 1 月炼油设施建设进度达到 50% 的 IUP/IUPK 持有者。c) 如果无法显示炼油设施建设进度,可以撤销。

其次,他继续说,加工产品的销售需要支付财政部长(PMK)规定的出口关税。第三,加工产品的销售必须基于矿产和煤炭总干事的出口建议以及贸易部的出口批准。第四,为了获得出口推荐,您必须满足 ESDM Permen 草案中列出的要求。第五,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建立了基于独立验证者验证结果的净化设施建设物理进度的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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